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父母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为子女购房,又碍于面子,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而且,即使使用一方的工资性收入用于支付房屋所需费用,仍属共同财产。只是具体到你说的情况,因首付的一半是婆婆出的,这部分若婆婆保有相关凭据,这部分需要作为婆婆的债权来处理,也就是需要对此部分作出财产分割。
当然了,只要是婚后的东西,都是夫妻共有的,不管是财产还是债物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
其实可以结完婚就买房呗,这样比较好,少要供几年的房贷,少当几年的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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