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pr者的子女,每位每周都可获得6$的津贴,申请者必须在到达新西兰6个月内,提出申请。而计算的日期是从到达之日算起,申请时必需提供小孩出生证明和住所等资料。一般而言,这项津贴的给付持续到小孩到十五岁,十八岁以后的残障者则需申请其他种类的救济,子女津贴、将不再适用,通常这项津贴多半给付小孩的母亲,但是如果小孩不是由亲生母亲抚养,那么这项津贴将付给照顾小孩监护人。有时候子女津贴可以一次性给付,而不需每周去领,譬如你可以多买房子作理由要求一次领取,免去每周请领的麻烦。
对于所得低于某一数字的家庭,政府给与减税的补助,这就是清寒减免,它适用于单亲或双亲的家庭,详情请与最近的新西兰国税局询问(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这项补助金付给照顾孤儿的监护人直到孤儿十六岁,但是如果孤儿十六岁却仍在学,或身体残障,那么这项给付延长给付到孤儿十八岁那年的年底。
一个十六岁或十六岁以上的新西兰人,如果必须在家或在病院照顾病人,而这个病人必须是其丈夫或太太,即可申请此项津贴。
一个完全失明,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可以定期获得一笔收入以维持其生活。
一个由于受伤或生病达数周以上的人,可以因为无法工作而申请此津贴,但是他必须提出医师证明,证明他的病实在太严重以致无法上班或工作。
一个十六岁或以上的人,如果能证明他真的无法工作,就可申请此项救济。但他必须愿意工作,也必须一直在找工作,同时必须在劳国局作就业登记,并和劳工局保持联系,方能享受这种福利。失业救济无时间长度限制,如符合条件,可以一直领。
养老金的给付必须年满六十岁,同时最后十年中必须有七年生活在新西兰,每六个月养老金根据物价指数调整,申请者在到达十六岁的头六个月内,必须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