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模式的残疾观

2023-12-28 14:46:39

与传统的医疗模式的残疾观不同,社会学模式的残疾观认为,残疾与障碍是两个不应混淆的概念。残疾指的是功能上的一种限制状态,可以是生理、智力或者感官上的缺陷,也可以是医学上的状况或者精神疾病。障碍则是指某种机会的丧失或或者个体受到某种限制,即存在某种残疾的个体与环境的一种冲突状态,由于这种冲突的存在,造成个体无法与其他人一样在同等水平上参与社会各层面的生活,包括学校的学习。换句话说,残疾与障碍所指向的、描述的并不是一样的东西,它们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联,但并不等于它们必然有关联。通俗地来说,个体可以存在某种残疾,但并不因此存在某些障碍。

我们将这种对残疾与障碍的认识称为社会学模式的残疾观。基于这种残疾观所提供的教育就是融合教育,要正确理解融合教育,首先需要改变对残疾与障碍的理解。跟医学模式的残疾观不同,这一残疾观并不认为残疾与障碍存在必然的联系,个体存在某种残疾并不一定会导致障碍,只有当个体所存在的残疾与其所处的环境、社会对待残疾的态度等等发生冲突时,残疾才构成障碍。对于儿童来说,残疾不一定产生他们学习和发展的障碍。特殊儿童在求学的过程中出现学习困难,固然有其自身有别于他人特殊之处,但也不能将其学习所出现的问题全部归结于其自身的残疾或者缺陷之上,其学习困难很大程度上来自当今教育体制对学生学业的不合理要求、不符合其学习特殊性的课程与教学、缺乏足够教学能力的教师等等原因的影响,有时甚至可能是不符合其生理特点的教学楼所造成。对于绝大多数特殊儿童来说,后者才可能是造成他们学习困难的真正原因。

例如,一个因脑瘫导致行动不便的儿童,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儿童之所以不能在普通学校就读是因为其存在脑瘫这种残疾,但是,通过环境调整比如教学楼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或者将其安排在教学楼的一楼上课,我们就可以看到,由于行动不便导致无法跟其他普通儿童一样在教室里上课的障碍就可以得到解决。

如果仍旧将残疾与障碍混为一谈,那么,就有可能将儿童学习的困难归结于儿童自身的残疾,而无法真正清晰地看到周围人所提供的环境是如何给这些个体的学习、生活等制造了障碍。特殊教育,被称作为满足学生特殊学习需要的教育,应该立足于减少他们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而非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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