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于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燕山办事处715房间领取介绍信,携带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相关安排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因考生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或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