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定区高陂镇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4-02-13 14:34:00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和《龙岩市永定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高陂镇人民政府审核,永定区教育局批准,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期满,应即入学。

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学位不足的小学班生规模可放宽但应严格控制在48人以内。

按条件分批次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高陂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房产和户籍均在片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住民(户籍在2017年8月31日前已在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母的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以接收批次外适龄儿童。

5.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红线范围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生产性企业和纳税5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连续在职一年及以上(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的正式员工子女;2021年1月1日后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签约新引进的生产性企业的法人、总经理、中高级技术人员(含高级以上技工)子女;特殊情况的,另行研究确定。

6.捐资高陂镇支教协会及学校办学10万元以上人员直系亲属、20万元以上近亲属一人次(含捐资10万元以上且2021年未享受照顾政策对象)、50万元以上近亲属二人次(以上均含转学)。

照顾对象经高陂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可安排在中心小学莲花校区、永高校区就读,也可自愿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招生区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22年5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本镇有富余学位学校报名就读。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房产(商品房)的要求个人产权面积份额大于50%(2022年以后共同购买房产的,要求个人产权面积份额大于50%且产权面积≥50平方米)。

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童在城区内无房产,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

因城镇发展建设需要,按政策入住拆迁安置房又暂未办理完成房产权证手续,已实际入住的,若户口在拆迁安置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拆迁安置房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拆迁安置文件和近一年水电等缴交的凭证,并报高陂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一年水电等缴交的凭证。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高陂镇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等缴交的凭证。

单位集资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同一片区,且父母及孩子城区另无房产的,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一年水电等缴交的凭证,且须住宅、商住用途。

购买“二手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无证的,按第四批登记建档,报名时提交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或银行缴交凭证)。

有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房产权证人身份证)、房产证。

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无房产、户口的,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如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需提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

符合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符合政策性照顾第五款的企业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交经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的材料,或企业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和任职文件。

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或租店协议书);高陂镇或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缴交明细或发票,缴纳时间至2022年5月31日达一年及以上)。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入学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永定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13959096789戴校长)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凡符合某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的,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高陂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它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本辖区户籍的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2.农村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办法。各小学要严格按本校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组织招生。对随迁子女,流入地学校应予接收。若学校班生数超规模的由高陂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邻近学校就读,有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拒绝请托说情,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区教育局和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小学“阳光招生”和“阳光编班”实行全程监督。

5.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派出所、自然资源、税务、水、电等部门和各村(社区)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的审核,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政策咨询与解释工作。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在美留学教育专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