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 2017年3月19日- 2017年3月20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1号岗不设开考比例,2-11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该岗位的开考比例人数,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