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十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各科成绩须一次性同时合格才有效。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两科考试合计12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考生可以连续进入下一科考试,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3)《会计电算化》的考试题型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1.从2013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2013年7月26日至8月14日考生可以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 (下同)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 (下同),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上传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照片,jpg格式,照片的宽度和高度比例为1:1.4,不大于300*420像素,照片文件不大于20k),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考试日期。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确认后,可立即进行网上缴费,且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信息将被自动删除。考试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报名信息表》,表内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试费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在缴费前可自行网上修改,缴费后一律不可修改。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原则上应在常年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学校)所在地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根据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本市户籍(居住证)或本市工作单位(本市在校学生)证明以及本人其他材料)。
所有考生不需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如需要发票的考生请按要求点击是否需要发票选项,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发票(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报名信息表》)。
考生应于9月中旬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类”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包括珠算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时间从10月中旬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在开始报名后详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报名系统。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3年12月下旬,届时考生可登录"苏州会计之窗"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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