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即国家公务员调动审批呈报表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入、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3、市委组织部审批签章后,由调入(用人)单位到市编办开具控编单,调出单位出具干部行政介绍信。
4、调入(用人)单位由专人持《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干部控编单,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
5、调入(用人)单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调出单位开具的干部工资介绍信和编办开具的控编单到市人事局、财政局办理工资关系。
1、凭市委或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到市编办开具控编单。
1、干部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即国家公务员调动审批呈报表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3、在调入(用人)单位查阅档案结束后,由本人持调入(用人)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原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