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该办法的实施,不仅将避免旅客损失,而且将更加方便旅客购票出行。
从2017年1月1日起,火车票“挂失补”将有新规定,具体内容为:
一是在保持现行旅客检票进站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办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将办理截止时间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
二是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后,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三是增加了对旅客的提示服务,希望旅客朋友妥善保管车票,若车票丢失要主动向铁路工作人员声明。
另外,旅客如果在列车上丢失车票的,乘车时应该主动向列车长或列车员进行说明,再进行补票和退票工作。
如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没有购票记录;所购原票已经失效、退票或有出站检票记录;证、人、购票记录不一致;乘车日期、车次不符或是实际乘车区间超过所购车票乘车区间等上述情况出现,列车发站将不予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列车和到站按无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