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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时节,万物生长、万象更新。在这好时节,山西将有哪些新规暖政将落地施行?小编已为您搜罗全了,一一往下看。
《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在规划和划定、保护和补偿、培育和利用、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上进行了明确,对巩固山西森林生态建设成绩,维护山西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
《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规定了“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修复保护原则。此外,对合理规划工业和城乡建设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等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经修订后于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最大亮点是新增了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与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办理工伤保险等事项;享有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工作环境、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检举和控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此次修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对于“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行《条例》规定,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修订后则变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建立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商务、,根据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状况,在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方面予以支持或者限制。
在建筑间距中明确,新建住宅建筑不应建设为东西向;每套住宅至少应当有一个居室(卧室或起居室)获得日照。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受日照方向窗的居室,只考虑日照主方向的居室的一个方向窗;在规定日照分析区域范围内,应保证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满足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属于旧区改建的,建设项目内部新建住宅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307国道清徐段从3月1日起对重中型货车实行限制通行。具体限行路段为307国道城区段(榆古路——清文路),限行时间为早5时至晚10时,重中型货运车辆、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禁止通行。
交警部门同时发布了相关绕行路线,其中沿307国道由吕梁入境往太原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以由清徐南高速口上高速,绕行大运高速。沿307国道由北向南去往吕梁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以由榆古路绕行307国道改线段。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山西从3月1日起,对道路长途客运班线实行实名制管理。也就是说,乘坐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车时,一定要带好您的身份证,汽车票也会和现在的火车票一样,印上旅客的身份信息。
实名制管理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旅客再也不怕遗失车票了。因为新规规定: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如果忘记带身份,乘客可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有效证件购票。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于3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大幅提升了对邮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按照新标准,信件最长七、八天,普通包裹8、9天就能收到。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
新标准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应公示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细化了用户投诉规定,用户投诉答复结果时限由现行标准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日。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7类网络购买商品不适用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
根据办法,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同时,网络商品销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法将依规对销售者予以处罚: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15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