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还需提供经您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户口登记证明。在“户口”上个人婚姻状况信息应该得到更新(即您是否已婚/离婚/单身/丧偶)。
-瑞典结婚证书复印件一份,或您本国的结婚证书经您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证书(原件)一份。
-相关证明: 你们共同住所的租赁合同或销售证明,或其他表明你们同居的文件(适用于瑞典以外国家居民),经您所在地公证处公证。
一份证明您未婚的文件,经您所在地公证处公证
-相关证明:你们共同住所的租赁合同或销售证明,或其他表明你们同居的文件(适用于瑞典以外国家居民),经您所在地公证处公证。
如有未满 18 岁的子女陪同您前来瑞典,您可通过您的网上申请同时为他们申请居留许可。
-子女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果只有一名监护人,则需在申请时附上一份文件,表明情况属实。
,面谈或领取许可卡,授权书。前来领事馆时,必须递交该授权书的原件。
其他亲属是指除丈夫/妻子/普通法配偶、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亲戚。
如果您属于这一类,您需附:
一份证明您和您的亲属互相依赖,分开居住会有困难的文件(如出于社会、情感或经济原因)
一份证明该亲属移居瑞典之前与您同住的文件。
其他表明您依赖在瑞典的家属或亲属的文件。
您在瑞典的家属需填写一份问卷。在您提交申请后,他或她将自动收到一封内含指示的电子邮件。家属需在两周内回复有关问题。之后网上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