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移民网亚洲移民顾问表示,外国人投资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金额,经泰国内务部的批准及咨询后,可获得泰国永久居留权。在申请期间,申请人可获准暂逗留泰国,直至泰国有关部门对其申请作出决定为止。泰国给予外国投资者、专家与技术人员永久居留资格,主要是为促进外国投资及泰国的科学技术发展。
1.1 不属于限制入境的人,没患入境事务处禁止入境的疾病;
1.2 出具银行证明,证明已从外国汇款入泰国,并且汇入申请者的名下;
1.3 具备以下投资证据:(1)把资金投入泰国的有限公司或大众有限公司;(2)购买住宅楼宇,必须从所有者手里购买,且售价经土地局评估确定;(3)购买财政部担保的国债券。
1.4 出示专家或学者的证据:(1)学历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2)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
2.1.5. 泰国的银行出具的从国外汇款到泰国的证明;
2.1.8.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发的鼓励投资证明(若公司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的鼓励投资优惠);
2.2.1. 填写申请在泰国的永久居留权的表格2份;
2.2.5. 泰国的银行出具的从国外汇款到泰国的证明;
2.2.6. 购买债券的证据或国债券复印件/财政部担保的国营企业债券的复印件;
2.2.7. 若已购买住宅楼宇,必须出示已成为该楼宇主人的证据;
5.1 外籍人员递交申请时,必须在每份资料的复印件上签名。
5.2 所需递交的资料若是外文,必须翻译成泰文,并注明翻译人的姓名及地址。
5.3 所出示的证明若是假冒或伪造,将被取消资格并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