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发布的数据,中国游客在温哥华机场被查出未申报的外汇现金连年攀新高,从2013年到2015年,官方查缴的未申报现金累计高达1350万加元,每年以递增50%的趋势增长。
《环球邮报》记者Mike Hager和Kathy Tomlinson通过信息公开法获得的政府统计数据显示,温哥华机场海关在2013年到2015年期间一共没收了1900万加元未申报现金,其中将近四分之三属于中国公民。
根据规定,这些被海关没收的钱是可以被要回来的!如果不做申报被发现后,现金就会被暂时扣押,并且会被处以罚款。
但是被没收现金的旅客可以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诉,同时提供来自证人的陈述书以证明这笔钱不是通过非法活动获得。如果申诉获得批准,当事人可以拿回被没收的钱,只需交纳一笔500至5000加元的罚款即可。
成功拿回被没收的巨款,你需要这样做:
你必须要能证明这笔钱的来源是合法的,一般都是可以要回来。 不过申诉过程比较缓慢,通常几个月之久。如果被没收的现金数额巨大,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在海关留下不良记录,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申诉。
1、加国海关要求“申报”并不是“禁止入境”,这是出于反洗钱的目的,所以当你随身现金超过1万加币的时候,一定要主动申报,填张表格而已。
2、不要以为超过1万加币现金才需要申报,刚好1万也是要申报的。注意看下报关单上明白写着的: "Currency and/or monetary instruments of a value totaling CAN$10,000 or more。"而且这1万不仅仅是单指加币,除了加币之外,还包括各种外币。
3、1万加币现金的要求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不要认为一家三口就可以多带,入境时一家人只填一张申报单,一张单达到1万就必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