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1.败血症,菌血症。2.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扁桃体炎,肩周炎,泪囊炎,牙龈炎,外阴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3.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5.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6.腹膜炎。7.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宫内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9.梅毒。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 展开>>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 收起>>
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 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 (2)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