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见辽阔之地》是一部‘突兀’之作,孙一圣将‘突兀’演绎成了风格。”
这部余华推荐的作品是新锐作家孙一圣的首部长篇小说。书中他虚构了千禧年小城里的一桩罪案——与“我”同班的武松和安娜是罪案的主角。多年后,“我”整理纷杂的记忆,往事与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
以下是《必见辽阔之地》后记的节选,让我们来听孙一圣谈谈他真实的青春和虚构的故事。
作为一个写作者,经常会遇到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你为什么会写作?”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能够坚持写作这么久?”我想每个作家都有被问过这样的问题。作家们的回答可能也五花八门。对于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每次都不一样,因为我也不清楚。至于第二个问题,我想我的答案就只有一个。这个问题和答案或许跟我上学的经历有着某种相似性。
我上学的经历是我实不愿提及的一段往事。因为我复读了四次,高考了五次。末了,还没有第一次高考的分数多,不得不走了一个师范专科院校,去了化学专业的工业分析与检验,简称分检专业。我毕业以后说出去,别人以为我学的是物流行业分拣工作的对口专业。
高一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复读了七年的人,对我们而言,他就是一个传说,从来无缘得见。等我一年一年开始复读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他,变作一个不停复读的人,没有尽头,像一个不断死去的人。
对于高考,我知不道其他省份真实境况到底如何。在山东,高考确实是要难考一些。因此催生了两项产业。
第一项便是复读,也是很多学习很好和学习不好的学生常见的选择。然而,基本上最多也就是复读两年或者三年。不过,于我来说,这么多年的复读,虽然学习没有多大长进,但也学会了一套欺骗自己的诀窍,否则很难坚持下去。每次复读,我都告诉我复读班的同学们我是第一次复读。虽然老师知晓我的底细,同学们却没有一个知道。
第二项便是高考移民。爸爸一开始对我寄予厚望,及至后来,他也灰心丧气。为了最后最后一搏,他也想要捞偏门——花钱到外省,办一套户口和学籍,也让我做一回高考移民,这样起码我能考取一个本科走了。爸爸给我找的是陕西省一个偏远小县的高中。我记得为了办户口,我按照爸爸吩咐,专门跑去那个泥泞的县城照相,去办身份证。幸亏,临到高考功亏一篑,没能成功外地高考。
就像有人问我关于写作一样,后来,也有很多人问我,这么多年不停地高考,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其实,你要上过这么多的高三,也没什么稀奇。看着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与其说是一种坚持,不如说是习惯。要不是因为我后来看起来年龄很大了,装年轻再也装不下去,我想我还会一直复读下去的。跟我对为什么能够坚持写作的回答差不多,不过是一种生活。当时,我甚至以为我一辈子要活在学校里了。现在想想,那样的生活,也还真不错。
在我第三次复读的时候,我碰到了一个很不一样的朋友。他走路外八字,那架势跟别人很不一样,不像要跟人打架,像是要去赤手打死一只虎。因此,我总叫他“武松”。
本来复读班的同学就很难建立友谊,不但因为时间短,也因为每个复读的同学头顶一座山,无不比应届班更努力学习,没人有闲情逸致。
武松原本坐在我的前面,后来他赶走了我的第一个同桌,坐在我的边上。我们因为同桌成了朋友以后,发现他之所以想坐这里,不过因为这个位置更近后门,方便逃课。
此前,无论应届还是复读,我都是班上最努力且从不逃课的老实学生,只是从来学习不好,回回倒数十名以内,也是班里最不起眼的学生。能让人记住的只有我的名字,孙一圣。他们总是奇怪我的名字,却遗忘了我。不知为何,我与武松做了同桌以后,他很喜欢与我一块儿玩。他常常怂恿我逃课,一开始我并不敢去。后来,慢慢也跟着他逃课去游戏厅或者台球厅了。甚至,还与他一起学起了打群架。打架的时候武松也总把我放在最后一个,打架前跟我说:“甭管我们,要是势头不对你转掉头就跑,越快越好。”没过多久,我也成了一个既坏且差的学生了。
也就这一年,我经常跟着他出没于曹县城内的大街小巷。这时候,虽然网吧时兴多年,我们几乎不去。只去其他地方,游戏厅的老虎机是我们的最爱,虽然老虎机我们只输不赢。只听说有人中过大奖,游戏币哗啦啦吐不完,但是我们从来没有中奖。我们也都知道老板每天晚上都在老虎机的背面调机器,让我们不断地输。但是,我们乐此不疲。实在没地可去了,我们就坐在马路牙子,无所事事。
今年我回家的时候,特地去学校附近走了一遭,发现这家名叫“供销社”的游戏厅早已消失不见,我甚至连游戏厅的确切位置也摸不准了。
本来武松有十来个要好的同学,他是这个小团体的头领。他们不像我以为的那么保守,他们在学习上有好有坏,性别上也有男有女,原本都是应届班的同学,一同来到了复读班。他们统统以武松为中心,紧紧团结在一起,也因为武松的关系,他们很快便接纳了我。
有一次,我跟着他们聚餐喝酒。武松偶然知道我与一个女生住得很近,顺嘴就说,以后晚自习结束,让我送她,因为一个女生在晚上还是需要注意安全的。本来我就喜欢这个女生,于是,我便堂而皇之地假借武松的名义,每日送她回家了。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们几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走着,到了她家楼下,她说:“我走了。”我说:“好。”每晚都是,从未变更。有时上课或自习无聊,我会写字条传给她借她的MP3听歌,她便拿一个小布包包,仔细包好,传过来。因为她是好学生(她当年的高考分数是六百多分,只是没有考取理想的院校才选择复读),坐在教室很靠前的位置,所以每次我们的字条和MP3都会像穿越了漫长的西伯利亚一样在整个教室来来回回。
我只一个晚上没有送她,那天,因为什么喝酒我已忘了。只记得是我们所有伙伴难得的聚会,喝酒庆祝。当晚我也喝了不少酒,都喝吐了。喝完酒,我们继续回去上晚自习。晚自习中途,同桌先回去睡了。其他喝了酒的同学也是。我一个人趴在桌子上装睡。没多久,我收到她的字条,她说,因为我喝了酒,叫我早点回去,今晚不必送她了。我也着实硬撑不住,便只好提前回去了。
这一本小说,就是以这一年的复读生活作为蓝本,写作的小说。我也把这张她劝我早回的字条原封未动地誊给了这部小说,也是把这段生活里我从未开口的爱情一字不留地交给了这部小说。
这张字条,我保存至今,夹在了一本书里。随着我的书越买越多,大概有五千本了吧,我再也找不到我夹在哪本书里了。我希望我永远找不到它。
我已经年过三十五,按照正当顺序,我的儿子也该上小学了,甚至也该入学高中也说不定。然而,我到现在却还在为得到本科学位拼命。高考过去十几年,高考的阴霾还没有离我而去。当年高考,我考了五次,复读四年,还没有第一次分数高,加上年龄也吃不消了,便匆匆走了一个师范专科上学去了。
我还记得我上一次回曹县。那一次,我为什么回曹县呢?
三年前,我爸坚持在曹县给我报考了本科函授教育。于是,为了考本科学士学位,我从北京杀回山东,来考英语。其实,我在北京报考函授也一样,但是,我爸爸固执己见,像是为了弥补他以前的错误,坚持要在曹县给我报考。
由于我准备不足,也因为我已经十多年没有考过试了,过去五次的高考经历我好像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临考前我才想起来,我需要考试专用笔。我跑了五公里才买齐黑色签字笔、2B 铅笔和橡皮。对了,还有一把粉色的塑料的铅笔小刀,用来削铅笔。我买完走在路上,这铅笔、橡皮和幼稚的刀子,叫我以为是给我的儿子买的文具。
我的这个儿子便是我。
最后,我想说我在小说里写的曹县早已不是现实中真正的曹县,而是记忆和虚构拼贴的曹县。而在现实中,这次无论考过考不过,我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曹县人。
8月13日(周六)15:00-17:00,我们有幸请到作者孙一圣、《当代》杂志执行主编徐晨亮,以及《必见辽阔之地》责编沈丹凝,在单向空间•大悦城店,一起聊聊这本书如何从青春出发,走向文学的辽阔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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