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摘|探索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未来之路

2024-06-21 15:35:26

在华东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指导下,7月17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教育科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研究院联合在线举行“教育治理现代化研讨会暨《教育治理的逻辑》《教育治理的战略》新书发布会”。

由教育科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教育治理的逻辑——基于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变革》《教育治理的战略——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未来之路》,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范国睿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研究”研究成果。

《教育治理的逻辑》以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为原则,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目标,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路径,以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社会参与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跟踪研究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和单项试点实验区的改革实践,通过理论分析、实证调查、区域试验与行动等方法,从政府教育治理、教育清单管理、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校自主办学、学校章程管理、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家校合作、教育评价改革等维度,在国家和区域层面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验与行动研究,探索基于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理论框架与实践模式,揭示不同教育治理主体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与行动逻辑,破解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理论难题和实践困境,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法律、制度与技术等支持与保障机制。

《教育治理的战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瞄准2035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发展愿景,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立足点,以基于放管服结合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社会参与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通过理论分析、实证调查、行动参与、战略预测等方法,预测国家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路径与策略,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治理理论体系与实践模式,重点研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优先发展战略、教育领导力提升战略、标准规范战略、规划引领战略、分类管理战略、自主办学战略、信息化驱动战略、学习化社会建构战略、教育国际化战略、依法治教战略,为推进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实践路径与政策建议。

范国睿教授表示,研究团队下一步将从教育制度建设与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辩证逻辑入手,深化相关研究,以期籍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变革,将教育制度优势转化为教育治理效能,全面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就两本著作的出版发行、如何进一步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建设,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东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柳海民教授认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教育研究中的一个前沿性研究。与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单向度、单一主体的教育管理不同,教育治理明确了多主体参与、民主协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此同时,无论是何种层次的教育治理,它们都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优质发展。以此为导向,教育治理形成了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公共教育权力运行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二是教育决策过程的民主化,三是教育运行的法治化,四是教育治理结构的一体化,五是教育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孟繁华教授强调,在当前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重大意义。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最终实现教育方针确立的目标。因此,基础教育生态系统重构,成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首先,要重构“三重关系”。即重构政府-基础教育学校-市场、家庭-基础教育学校-社会、高等教育系统-基础教育系统-终身学习系统三重关系。其次,建构观测基础教育生态系统演化的四大指标。即整体性、协调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再次,形成基础教育生态系统重构的“五大机制”。具体包括动力发生的机制、协同发展机制、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调节机制和活力提升机制。

北京开放大学校长褚宏启教授基于长期对教育治理研究的反思,分析和澄清了教育治理研究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第一,教育治理的概念。教育治理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过程。它不是严管,也不是制度化和法制化,更不是信息化或威权式的管理,而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第二,教育治理的典型特征。多元共治是教育治理的典型特征,教育治理主体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合作,能有效促进教育管理的理性化。它的实现,主要通过教育管理权责的向下分权和多元主体参与教育决策来实现。在此过程中,市场也是教育治理的重要主体,劳动力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市场主体或用人单位最具有发言权。第三,教育治理具有多层次性。在国家层面、学校层面、班级层面,都分别有共治、元治和自治,共治集中体现了民主精神,自治集中体现了自由精神,元治则为共治与自治保驾护航。第四,教育治理最根本的特征是民主化。教育治理是一种集体行动,各种不同教育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要能够得到充分表达,教育决策、教育政策和教育立法得到充分论证。民主参与是基层民主、直接民主、协商式民主,也是实质性民主,相关主体直接表达与维护自己的“实质性的利益诉求”。第五,教育治理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管理改革的延续,二者之间不是割裂的,也不是断层的,后者是对前者的修正和优化。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朱旭东教授提出,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把教育评价放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而教育评价最终又要落在“人”身上。为此,提出了儿童全面发展和学生学业发展“双重评价”的命题。儿童全面发展评价是对儿童的整体性评价,对于儿童作为人的发展评价,是对儿童的大脑和身体发展、健康与安全发展、认知和情感发展、个性和社会性发展、道德和公民性发展以及艺术和审美发展的评价。学生学业发展评价是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在学科学习上的学业水平的评价,学生学业发展评价是对学生的学科概念、学科理论、学科文化、学科能力、学科方法、学科思想、学科本质、学科学习技巧和学科伦理等学习而获得的发展水平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建构了儿童全面发展的指标体系和学生学业发展的指标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刘复兴教授认为,教育治理首先是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政府、市场、社会与教育多样化主体的参与、互动与协同。具体包括“五方面十要素”,即“参与和透明”“平等和诚信”“共识与互动”“法治与责任”,以及“远见与效率”。这是教育治理现代化或者教育治理本质的基本内涵。其次,当前中国教育治理需要处理好的一系列重大关系与重要问题。主要是五个重大关系以及它所涉及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一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关系,二是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关系,三是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的关系,四是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的关系,五是全面发展、全面培养与全面评价的关系。再次,实施教育治理的关键在于制度的现代化。要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引领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重要保障,建立多样化主体有效互动、合作和参与的协同机制,发挥政府在教育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并以现代科技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雷万鹏教授指出,中国的人口流动是探讨教育发展,尤其是讨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城镇化与人口流动,冲击了属地化教育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改变了城乡教育格局和发展生态;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城镇大班额,表明顺应人口流动的教育治理体制亟待建立。要构建一个适应人口流动的教育治理体系,首先要考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分层背景下个体的独特性。教育治理要依靠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但根本还是促进人的发展,尤其是人的差异化、个性化发展。其次,要提升学生的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要关注教育治理中的公平问题,实现从关注横向公平向纵向公平的转变,立足人的发展需求来配置教育资源,调整教育治理体系。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求是特聘教授张应强指出,首先,教育治理现代化有多种表现和多种理解,核心是教育治理理念现代化。教育治理理念是关于教育治理的目的(为何治理)、内容(治理什么)、方法(如何治理)的系统性思想和观念,在教育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有什么样的教育治理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治理内容和治理方法。在此基础上,要树立分类治理的理念,根据教育的不同类型和阶段明确相应的治理理念与行动策略。其次,教育治理的逻辑,就是要重构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以高等教育治理为例,它的核心问题就是高校自主权和高校法人地位,而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关涉的也是如何建构政府、大学和社会新型关系的问题。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夏惠贤教授认为,教育治理逻辑的展开,首先得益于政策的引导,特别是近年来国家不断强调的教育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治理的跨界属性得以彰显,它涉及到教育领导学、教育政策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督导、教育法学等不同学科或领域的研究,同时涵盖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研究。因此,它对于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教育治理需要战略引领。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这一目标,是未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一种愿景,它需要一系列教育治理战略的支撑。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系主任黄忠敬教授从课程治理的维度,探讨了在U-S合作中不断摸索和建立的中小学课程高质量建构的“三三四”模式。“三”个阶段,是指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经历了特色课程到共享课程再到共创课程的阶段;“三”个层面,是指形成了从校本课程到集团课程,再到区域课程的步步深入、层层推开的课程建设思路;“四”个要素,主要涉及课程建设中的四个要素,即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三三四”模式具体关注和解决了三个重要问题,即如何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和辐射,如何实现课程的共创共生,如何在此基础上实现育人方式的转型。“三三四”模式建立的基础,主要依托的就是教育治理的理念和框架。譬如,通过UGSS合作成立教育集团,政府、大学、中小学、街道、教育基金会等,都是集团的重要治理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府教育职能,调动了学校的主体性作用,是“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架构的具体体现。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政涛教授指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实践问题和政策议题。教育治理首先是一个宏观教育主题。它关注和解决的是国家层面教育治理的逻辑问题和战略问题。其次,教育治理研究是一个跨学科主题。它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推进了教育政策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法学、教育治理研究等多学科或领域的跨界与融通。再次,教育治理是一个多元话语融通的主题。教育治理既有完备的理论话语,也能转化为操作性、技术性和程序性的政策话语和实践话语,三种话语的融通和融合对于推进学科知识积累、促进理论生长、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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