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少数单位和个人尝尽了它的“甜头”,吃得上瘾、欲罢不能,不断打擦边球、钻空子,千方百计、变着花样在上面做文章,,但并不算“大问题”,于是堂而皇之地把它当作公款消费、谋取私利的工具,甚至是权钱交易的窝点,“小金库”虽“小”,但其产生的腐败危害不容小觑。
私设“小金库”之风屡刹屡刮,与查处不力也有很大关系。
“小金库”刚开始出现的时候,一些人认为这不过是“不正之风”,对待它的办法就是“纠正”过来了事。后来,,才明确“小金库”属于违规、,但对它的处罚也只停留在党纪政纪处分层面上。正是对“小金库”的危害认识不足,查处力度不够,才造成私设“小金库”屡禁不止、屡治不清。
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公款送礼、打白条报账等等,数额虽然不算大,看似只属于违规使用资金的“小问题”,但任由其发展下去,“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问题。,“破法”之前先是“破纪”,干部滑入腐败的深渊,无不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小错不上线”,惩处“不痛不痒”,,私设“小金库”之风自然就成了“顽疾”。
治理“小金库”须用“大力度”,在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单位收支情况透明度的同时,还必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审计监督,更重要的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小金库”的,不管数额大小,只要一经查出,必须从重处罚,尤其是对于金额巨大、影响恶劣、造成腐败的,除了追究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还应该依据数额大小追究其法律责任,以法治武器震慑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