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学士和硕士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第1、2、3、4、5、6号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其余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